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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红会社监委又1名委员被指系红会“自己人”

发表于2013-05-30

昨天,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被爆是红会安插在社监委的第四名委员,成为拿红会工资的社监委委员。

本报讯 爆料人周筱赟昨天再爆猛料,称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是红会安插在社监委的第四名卧底。尽管张勇昨天回应媒体时表示,自己不属于红会系统,但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10月,张勇就与北京市红十字会签订岗位合约,成为拿红会工资的社监委委员,每半年要接受红会一次考核。

继王永、袁岳、王振耀之后,爆料人周筱再把矛头指向中国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声称发现了红会安插在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第四名“自己人”,他就是北京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周筱赟质疑,蓝天救援队是北京市红会主管的社团,可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竟成了号称独立监督红会的社监委委员,基本的回避原则都不懂吗?与红会关系非同一般,怎么可能去独立监督红会呢?

对于此番质疑,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昨天回应媒体采访时称,蓝天救援队是纯公益组织,不隶属于红会系统,也不存在人事安排一说,更无利益往来。但据记者调查了解,早在2012年10月11日,张勇就已经成了“红会的人”。在这一天,他以民间组织蓝天救援队队长的身份与北京红十字会正式签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合约”,成为年薪5万的专职社会工作者,和他一起签约的还有一名蓝天救援队的室主任。张勇当时说,民间组织既没有收费项目,也没有商业合作,缺乏专职管理人员一直是民间组织发展瓶颈,此次政府购买了队长和室主任两个岗位,解决了蓝天救援队的燃眉之急。签订合同之后,张勇可以拿到政府每年5万元岗位薪酬,还做以前的队长工作,但是每半年他都要接受市红会的一次考核,如果出现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红会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据了解,张勇确实与市红会不存在人事关系,因为政府聘用社会组织管理岗位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用人单位不负责接转社会工作者档案及人事关系。但是与市红会签合同、拿薪酬,反过来再监督上级单位中国红十字会,其独立监督能力是否靠得住、监督行为能否保持公正,的确让人心里打个问号。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成立初期是一些喜欢户外运动的人自发组织的民间团体。2008年与北京红十字会合作。2009年年初被北京市红十字会授予“北京红十字应急辅助队”队旗,蓝天救援队也被纳入北京应急反应体系。在北京市红十字会支持下,2010年9月在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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